5.5%渠道佣金叠加两个月租金,乌鲁木齐沃疆产业创新港招商销售代理定标

一份把销售、招商、策划、推广四条线捆在一起的中标结果——沃疆产业创新港创新谷一期宣传广告策划与招商销售代理落定,中标人为乌鲁木齐好房集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结算结构是渠道佣金5.5%与两个月租金并行,长短两条线的激励都写进了合同
招商服务费
2个月租金
租期不低于12个月
01佣金双轨:5.5%与两个月租金
公示写明,销售代理佣金按销售加渠道综合佣金5.5%计取;招商服务费按2个月租金计取,并要求租赁合同期不低于12个月
两条线对应两类交易性质:销售走比例佣金,租赁走固定月份租金。要求租期不低于12个月是关键约束——避免承接方用短租冲量套取佣金,把委托方的长期出租率拖下去
02驻场团队按编制计费
基础月费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团队编制及实际发生额核定支付,其中总监及经理级费用10800元/月(含人员基础社保,社保费用按乌鲁木齐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一般销售招商人员费用6000元/月
把人员成本按层级明码标价,好处是委托方能直接核编;风险在于编制放大。合同用「双方共同确认」这个前置条件把口子收紧,团队规模调整要走确认流程

03策划与广告另列,广告费据实结算
策划服务费为55万元/年,限招标人业务范围内;广告投放费用暂估价70万元/年,此项费用据实结算,且不作为竞争性报价
广告费从竞争性报价中剔除,意味着这一部分不构成价格竞争的标的,需要单独凭据实票据结算。对承接方而言,避免以压低投放费的方式中标、再在执行阶段缩水;对委托方而言,则是保证推广预算真正落到媒介投放上
04自贸区内的国资创新港
采购组织为新疆沃疆产业创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地址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街道冬融街566号2号楼,位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招标代理为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监督部门为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产业创新港这类载体通常兼具厂房、研发办公与配套业态,销售与租赁并存,单一佣金模式很难覆盖。本次把销售代理与招商代理合并委托,承接方可以同时处置两类资产,减少了内部转介的摩擦
项目亮点
5.5%
销售与渠道综合佣金
2个月租金
租赁招商服务费
55万元/年
策划服务费
结语
5.5% 销售佣金、两个月租金招商服务费、按编制定额的人员月费——乌鲁木齐把产业创新港的去化任务,整体打包给了专业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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