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分配下达情况的公告
2019—2020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2020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1〕129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9〕9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川财外〔2020〕25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的通知》(川财外〔2021〕14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五通桥区光伏产业招商项目企业355.75万元,其中:2019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140万元,2020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215.75万元。
资金支出用途:用于五通桥区光伏产业招商项目企业2021-2022年市级电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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