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生育!长三角做了哪些努力?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自2021年来,“三孩”便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长三角人口结构矛盾较为突出,老龄化又遇少子化,三孩政策或为破解之法,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又有何举措?
自“三孩”政策公布以来,长三角各地区积极响应,先后修订相关生育条例,各省市条例整体围绕“延长女性在职员工产假、增设男性陪产假”等方面展开,三省一市整体上大同小异。具体内容如表一所示
表1 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内容(根据公开数据整理)
为鼓励生育,各省市还在此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如生育补贴、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江苏省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浙江省为各地因地制宜留下了空间,规定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可以对提供托育服务的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同时,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安徽省明确表示对于生育二胎的家庭,在每个月都是会给予500元的补助;生育三胎的家庭,会给予1000元的补助,会连续补助三年。
浙江省在鼓励生育政策上先行一步,其在2021年7月19日发布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提出要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在鼓励生育的同时还要降低生育成本,而生育成本很大一部分是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教育的成本。此《方案》明确,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就近托育服务覆盖城镇小区,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在学前教育方面,浙江提出了一个“三年计划”,明确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推广“安吉游戏”学前教育课程模式,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9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在三胎政策推行之前二胎政策已实施多年。2016年1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全面二胎政策,相关政策主要围绕部分产检费用减免、家庭补贴津贴以及孕妇在职场里的相关权益三个方面,在相关政策背景下,上海2021年的出生率为4.67‰,江苏2021年的出生率为5.7‰,低于全国整体水平。浙江从2017年开始,出生率也持续下滑,2021年的最新出生率数据为6.9‰,浙江出生率下降幅度在2020年创下新高,较上一年下跌超3个千分点。而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常住人口则保持增长态势,仅安徽常住人口数量显著减少,由此可知长三角人口变化主要由人口流动决定,二胎政策影响并不显著。诚然,长三角地区关于三胎已有诸多实践,但三胎政策能否有效提高出生率仍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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