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更新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启东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更新项目启东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更新项目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增量数据实时更新汇交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4]11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已汇交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基础上,实时汇交增量数据,确保数据现势性和准确性。同时全面整理全市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权属界线等数据,为自然资源“一套数据”提供数据支撑。
本项目必须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之前完成。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成果。
三、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成果主要有数据库成果、文档成果、电子数据成果、中间成果等。(具体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数据库,主要包括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数据、登记档案数据、汇交数据等。
启东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方案
启东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报告
启东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报告
启东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数据库建设报告
启东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质量检查报告
调查成果“一宗一档”电子扫描数据。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过程中的工作底图、修改图纸、公示图等各类中间成果。
包括本次整理完成的全市国有土地权属界线等相关成果。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内容、格式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最终提交的成果质量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核查。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2日17:00前,送或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提交的最终成果上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余款待提交的最终成果通过上级部门审查后付清。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启东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更新项目询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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