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西省政府驻外机构大调整将成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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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山西省政府驻外机构大调整,将成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招商局……
11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改革的通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驻外办事处布局将进行调整。
省政府驻沈阳、南京、大连、秦皇岛、山东、厦门、珠海、海南、云南办事处。
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并入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保留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牌子。
1.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正厅级建制)保留,增加招商引资职责。
2.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副厅级建制)保留,成立山西省环渤海招商局(正处级建制)与其合署办公。
3.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厅级建制)保留,成立山西省长三角招商局(正处级建制)与其合署办公。
4.省政府驻广州(深圳)办事处(副厅级建制)保留,成立山西省珠三角招商局(正处级建制)与其合署办公。
5.省政府驻新疆办事处(正处级建制)保留,增加“一带一路”建设和招商引资职责,日常工作由省援疆前方指挥部负责管理。
《通知》强调,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招商局),行政人事关系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商务厅对其进行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向,实行以招商引资、区域合作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任期制,在办事处内部实施员工岗位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省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事宜,由省政府办公厅与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积极稳妥办理。
已印发文件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 山西省政府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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