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置地:与江苏保利等3家公司合作开发南京江北新区地块
订立合作协议,将透过项目公司开发2020G15地块。根据合作协议,招商南京、江苏保利、武汉三型及四川贵达须按其各自于项目公司的建议
据悉,该地块位于江北新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新浦路,南至江苑路,北至现状,总面积22,518.4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住宅用途,为期70年,总地价10.6亿元人民币。
根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项目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7950万元,并将于合作协议完成后进一步增至人民币3.18亿元,其将由招商南京、江苏保利、武汉三型及四川贵达按其各自于项目公司之股权出资及持有。集团分占估计总投资金额约人民币3.72亿元。
保利江苏房地产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南京善杰义的主要股东,并属于公司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江苏保利为保利江苏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13(1)条属于公司于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之联系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订立合作协议构成一项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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