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政策、积分入学办法公告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特制定2021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现将有关入学政策告知,请大家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一、区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常住户籍(指奉化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按顺序位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随迁子女分类安排入学:
第一类:“政策性借读”,共分九类,主要对象为获奉化区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优秀高技能人才子女及部分奉化区重点骨干企业(招商引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子女等。第一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递交“政策性借读”申请表;
第二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购房(报名时已获得产权证,购房合同无效),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第二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递交“户口簿”“产权证”,以房入学;
第三类:海曙、江北、鄞州、北仑、镇海及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前湾新区户籍,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第三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递交“户口簿”“社保缴纳记录”;
第四类:量化积分入学。具体要求见《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和《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申请量化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已连续按月缴纳1年及以上,补缴无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其中在宁波市辖另外5个区和4个功能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及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前湾新区)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前已在奉化区参保2个月及以上,合计缴纳1年及以上,也可视作有效,补缴无效。
注:随迁子女安排入学的主要依据为居住证和量化积分。2021年,奉化仍采用线年起,宁波市统一试行网上申报。
二、符合申请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请于5月1日前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的镇(街道)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获取综合积分。办理地点为各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具体办理时间段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30日(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申请人积分总分值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公示,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并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相关材料。汇总后,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会适时再次公示。
三、申请综合积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租住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及可以申请加分的申评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2021年,我区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公办学校主要招收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将根据现居住地(暂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努力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适当放宽入学条件,按积分高低录取(或社保交纳年限)。
五、实行调剂政策。(一)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二)若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在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如区域内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视居住证(参考实际居住地)和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递补,录满为止。(三)区教育局将通过扩大班额、购买公助学位等途径,妥善解决在奉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
各位家长,在熟知相关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镇(街道)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以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积分的,查实后取消量化积分入学资格)。如您的孩子不符合我区就读条件,请尽早陪同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就学。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明确事项,欢迎咨询相关学校或奉化区教育局普教科(电线)。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特制定2021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已连续按月缴纳1年及以上,补缴无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其中在宁波市辖另外5个区和4个功能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及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前湾新区)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前已在奉化区参保2个月及以上,合计缴纳1年及以上,也可视作有效,补缴无效。
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申请,具体见下表。
各(镇)街道按照积分入学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注登记;如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将当面告知并不予以备注登记。
申请人积分总分值将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公示,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并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相关材料。汇总后,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会适时再次公示。
(一)积分入学录取条件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准,具体由教育部门负责实施。
(二)积分入学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实施,根据申请人父母双方(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分值相同时,依次比较在本区居住年限、社保缴纳年限长短,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一)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
(二)若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在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如区域内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视居住证(参考实际居住地)和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三)区教育局将通过扩大班额、购买公助学位等途径,妥善解决在奉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长三角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