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br印发《玉泉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开展,加大科学选资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建立玉泉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区经合局对来访企业投资者背景资料(含投资主体、性质、注册地及注册者法定名称、资信情况及个人身份证明等)进行初审,并组织区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对来访企业进行对接洽谈,回访考察。重点了解投资方实力和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及相关要求。由项目办负责推荐,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地块。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深度评审。区经合局负责将拟落户项目的基本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先向分管招商引资的区级领导汇报,同时把项目实施方案提供给项目落地的镇、办事处、国土分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区项目办等相关单位,各单位要对拟落户的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分管招商引资的区级领导和项目洽商责任领导召集区经合局、区发改委、国土分局、区项目办、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重点围绕项目是否符合区内产业政策、环评等能否达到基本要求、项目的可行性与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论证,形成是否准入的意见。
领导审批。采取会议研究决定方式审批。对准入项目,经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重大项目经区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进一步推动落实。
对准入的项目,可由区政府和引资单位或客商签订投资意向。投资意向协议文本由区经合局与项目单位起草制定,由司法局安排专业律师进行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签约由区经合局组织落实。意向协议报区政府备案,区经合局存档。
经区政府议定的签约项目,在签订合作协议后,由区经合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服务专班,为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保证企业注册、项目审批等各环节快速推进。分管区级领导包联项目,定期组织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解决问题,直至项目建成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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