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开区大手笔奖励招商引资中介人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届积极参与该区招商引资工作,扩大招商引资成效,日前,《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招商引资中介人通过引荐该区以外投资者前往该区投资,经投资方确认并与该区招商部门建立联系,最终促成投资落地的,可获得最高300万元人民币奖励。
《办法》规定,通过中介人招商引资在该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和该区鼓励发展的现代生产***服务业(不含房地产业)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从注册之日(增资扩股从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三年内,新投资的外资企业新增资扩股5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投资的内资企业形成的固定资产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已落户该区的内资企业新增资扩股并形成;固定资产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且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亩。
在奖励标准上,《办法》明确,新投资的外资企业,按实际到位的境外资金的5‰计算奖金,奖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值得提醒的是,已落户该区的外资企业新增资扩股,以实际增资扩股额为依据,按实际新增到位境外资金的5‰计算奖金,奖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内资方面,按投资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总额的5‰计算奖金,奖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已落户该区的内资企业新增资扩股,按区外境内资金新形成固定资产总额的5‰计算奖金,奖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同时,对于不占地的新投资内外资企业,按累计实缴税收形成区级财力总额(优惠奖励资金除外)的3%计算奖金,奖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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