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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长三角招商网3年前 (2021-08-26)新闻中心556

  浙江省江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产业优惠政策 来源:浙江·江山招商局 发布时间:2009-5-19 1、增值税补助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 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贴补,后 五年减半贴补。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以上、 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从投产之日起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 5 年等额补 助给企业,后 5 年减半补助。 2、所得税补助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贴补, 后五年减半贴补。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以 上、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 5 年等额补助给企业,后 5 年减半补助。 3、营业税补助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 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自确认之日起,五年内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贴补,后 五年减半贴补。 4、一事一议政策。对引进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 可采取撘皇乱灰閿落实有关政策。鼓励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对引进后 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并产生效益的,在项目竣工投产第二年,企业新增入库地方税 金达 300 万元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经营者 10 万元。 5、创业绿卡政策。全市范围内,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 200 万美元以 上或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农业项目法人代表,由市招商局每年认定一次,颁 发企业绿卡,在执法检查、车辆通行、子女入学、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6、中介招商政策 市外机构或自然人在江山市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 以市外资金投资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仅指土地、基建、设备)在 1000 万元(外资项目 100 万美元)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对引进项目的中介组织 或自然人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第二产业优惠政策 1、增值税补助政策。自企业投产之日起,其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 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前三年全额、后三年减半对企业给予支持;外商投资工 业项目,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从投 产之日起,所缴纳的增值税我市地方留成部分前 3 年等额补助给企业,后 3 年减 半补助。 2、所得税补助政策。自获利年度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五 年内给予全额支持。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 以上,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我市地方留成 部分前 5 年等额补助给企业,后 5 年减半补助。 3、城维税补助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给予五年的全额支持。外商投资工业 项目,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从投产 之日起,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市地方留成部分前 3 年等额补助给企业,后 3 年减半补助。 4、契税补助政策。企业在******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权证时缴纳的契税地方 留用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给予全额支持。 5、土地使用税补助政策。对新取得土地实施的工业项目,按土地出让合同 约定期限建成投产、经验收合格的,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地方留用部分,由市财 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给予 2 年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 本 50 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从供地之日起,所缴纳的企业土地使用 税,3 年内等额补助给企业。 6、一事一议政策。对引进的机电、木业加工、电光源、消防器材以及高新 技术等“4+X”重点培育产业发展规划文本项目库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在亿元以上 的主导产品项目,产业战略性项目、龙头性项目,对外商来江投资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在供地价格、财政政策、规费收取等 方面实行“一事一议”。由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商定有关政策。 7、创业绿卡政策。全市范围内,凡年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上、上缴税收 200 万元以上经营者和 2000 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业主,分别由市经贸局、市 招商局每年认定一次,颁发企业绿卡,在执法检查、车辆通行、业主子女入学、 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8、收购兼并政策。促进有实力的企业收购一般性企业资产,新上经济效益 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对在 ******收购资产过户手续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地 方留用部分,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支持;涉及的相关费用,尽量给予 减免。 9、厂房补助政策。各类经济主体在工业平台建设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按 建筑规模、层数分别给予相应补助;租金收入所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地方留用 部分,三年内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权所有人给予全额支持。 10、出口奖励政策。一般贸易出口本市产品(含本市外贸公司收购本地产品 出口),以本市上年外管核销数为基数,基数内每美元奖励 0.05 元人民币,超 过基数部分每美元奖励 0.09 元人民币;加工贸易自营出口按海关核销增值额计 算,每美元奖励 0.10 元人民币;本市外贸企业代理本地产品出口,以市国税部 门的代理证明为依据,每美元奖励 0.10 元人民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机电产品、 农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以国家部委******为依据、名牌产 品以浙江省级以上名牌为依据),新增部分每美元再奖励 0.02 元人民币。 11、企业融资政策。年实缴税金 500 万元以上信用优良的工业企业,转贷单 笔到期银行贷款 800 万元以上及 20 天内 3 笔到期银行贷款累计 1000 万元以上、 资金周转短期有困难的,由市财政给予还贷额 70%以内的融资支持,周转期限最 长不超过 10 天。年实缴税金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信用优良的工业企业, 转贷单笔到期银行贷款 200 万元以上及 20 天内 2 笔到期银行贷款累计 300 万元 以上、资金周转短期有困难的,并提供金融机构转贷证明,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 司给予还贷额 70%以内的融资支持,周转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天,费用按银行贷 款基准利率收取。 12、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办法, 在确保社保基金健康运行的基础上,报经省级部门批准后,我市 2009 年度用人 单位统筹部分的养老保险费费率由现行的 18%下调为 15%; 13、中介招商政策 市外机构或自然人在江山市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以 市外资金投资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仅指土地、基建、设备)在 1000 万 元(外资项目 100 万美元)以上的市外工业项目,对引进该项目的中介组织或自 然人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14、另外,我市还在协作配套、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公司上市、节能减 排、人才培育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保稳促调优惠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别 给予一定规模的奖励。 第三产业优惠政策 (一)旅游业 1、营业税补助政策。租赁景区经营权的,自租赁经营权之日起,其缴纳的 营业税,以上年度实缴数为基数,对超基数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财政给予 全额补助、后三年给予减半补助;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开发建设新景区(点)的, 其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后三年减半补助。 2、企业所得税补助政策。租赁景区经营权的,自租赁经营权之日起,其缴 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上年度实缴数为基数,对超基数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 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后三年给予减半补助;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开发建设新景区 (点)的,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后三年减半补助;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旅游饭店,新建饭店新评定为三星级、 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在批文有效期内,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 部分,由市财政分别按 20%、40%、50%的比例给予扶持。 3、城建税补助政策。租赁景区经营权的,自租赁经营权之日起,其缴纳的 企业城建税,以上年度实缴数为基数,对超基数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财政 给予全额补助、后三年给予减半补助;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开发建设新景区(点) 的,其缴纳的城建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后三年减半 补助。 4、景区(点)经营权租赁资金补助政策。鼓励非政府投资主体租赁景区(点) 经营权。租赁景区经营权的,市政府实行“一事一议”。租赁景点经营权的,其 开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内部分、1000 万元-2000 万元部分、2000 万元以上部分,市财政按 1%、2%、3%的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 助。 5、开发建设新景区(点)资金补助政策。鼓励支持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开发 建设新景区(点),其开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 内部分、2000 万元-3000 万元部分、3000 万元以上部分,市财政按 1.5%、2.5%、 4%的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6、开发建设旅游饭店资金补助政策。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旅游饭店,其 开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内部分、2000 万元-3000 万元部分、3000 万元以上部分,市财政按 1.5%、2.5%、4%的比例分别给予一次 性补助。 7、旅游交通投资资金补助政策。促进旅游运输企业车辆更新,增强旅游运 输能力,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对旅游运输企业购买新旅游车,单车价格在 40 万 元以上、报市旅游局备案、且在我市营运 3 年以上的,经交通、旅游部门审核认 定后,按车价的 5%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8、规划编制资金补助政策。围绕我市“一中心、三大核心景区”旅游空间 布局,按照系统化、特色化、品牌化的要求,不断编制完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和 景点开发规划。由非政府投资主体负责编制的规划(可研报告),经市政府组织 会审(审查)后,编制经费按 3 万元/平方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规划补助 经费最多不超过 20 万元。 9、景区(点)品牌升级补助政策。鼓励支持旅游景区(点)品牌创建、提 升,被国家旅游局评定机构新评定为 AAA、AAAA、AAAAA 级景区(点)称号的, 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3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 10、旅游饭店创星补助政策。被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饭 店,由市财政局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3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奖励。鼓励四星 级及以上饭店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对引进或委托全球 300 强、 国内 20 强的著名酒店集团进行管理,其委托管理期限在 3 年以上的星级酒店, 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 40 万元奖励。 11、开设国际旅游社补助政策。鼓励在江开设国际旅行社,开展境外游客接 待业务,对接待境外游客来江景区(点)旅游的,市财政按 10 元/人的标准给予 奖励;自营业之日起,其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地方留用部分, 由市财政二年内给予全额补助。 12、景区(点)市场营销补助政策。鼓励、支持景区(点)、旅行企业加强 对外营销宣传,对参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大型旅交会(全国旅交会、省旅交会、 华东旅交会等),由市财政给予摊位费 100%补助,最高不超过 1 万元;景区(点)、 旅行企业自行参加其他旅交会,经市旅游局批准,由市财政给予摊位费 50%的补 助,最高不超过 3000 元。支持旅游企业到市外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制作 营销广告,推介江山旅游产品、线路,经市旅游局批准,由市财政给予版面广告 费 30%的一次性补助。 13、引进人才奖励政策。景区(点)引进旅游高级专业人才,并在企业服务 一年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2 万元/人的补助;招聘旅游专业全日制****** 毕业生服务企业三年以上,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1 万元/人的补助。旅行社、星 级饭店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并在企业服务一年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2 万元/人的补助;招聘酒店管理专业全日制******毕业生服务企业三年以上,由 市财政给予一次性 1 万元/人的补助。 14、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旅游运输公司开通 AAAA 级景区至杭州、上海等目 标市场的旅游班线车,经市交通局、旅游局审核,给予免缴线路费;对来江参与 重大旅游活动的旅游车,经市旅游局确认,免收市内收费站通行费;允许旅游车 进入市区,公安(交警)部门主动做好引导工作。 15、创业绿卡政策。全市范围内,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 200 万美元以上 或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项目法人代表,由市招商局每年认定一次,颁发 企业绿卡,在执法检查、车辆通行、子女入学、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16、中介招商政策。市外机构或自然人在江山市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以市 外资金投资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仅指土地、基建、设备)在 1000 万元 (外资项目 100 万美元)以上的休闲旅游项目,对引进项目的中介组织或自然人 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17、一事一议政策。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项目经营性质,其 供地方式及供地价格实行“一事一议”。 18、另外,我市还对在发展乡村旅游、做大旅游特色商品店等方面制定了一 系列的优惠政策,根据各景区(点)、企业运行情况分别给予一定规模的奖励。 (二)现代物流业 重点物流企业是指投资新建符合现代物流(专业市场)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 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重点物流配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新建符合现代物流(专业市场)发展规划的重点专业市场建设项目(以下类同)。 1、重点物流企业土地招拍挂政策。重点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重点物流配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按工业仓储用地实行招拍挂有 偿使用;投资新建符合现代物流(专业市场)发展规划的重点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用地按商服用地实行招拍挂有偿使用。 2、重点物流企业基础设施资金补助政策。用地出让价格超过工业用地出让 最低价标准部分,重点物流中心和以第三方物流为主的重点物流配送仓储中心按 90%,与“4+X”特色产业对接的重点专业市场建设项目按 70%,其它重点专业市 场建设项目按 30%,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3、重点物流企业税收补助政策。自经营之日起,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全额补助,后五年减半补助; 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地方留用部分,给予三年全额补助。 4、重点物流企业行政性收费补助政策。免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小 区配套费和绿化补偿费,其他行政性收费减半收取。 5、重点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重点物流企业项目完工经验收合 格后,连续三年按其固定资产投资的 2%给予补助。 6、重点物流企业“绿色通道”政策。重点物流企业货物运输车辆享受我市 “绿色通道”政策,免收市内收费站通行费;入驻重点物流中心、重点专业市场 和重点物流配送仓储中心的物流企业的货物运输车辆享受我市“绿色通道”政策。 7、入驻重点物流企业的物流企业税收补助政策。自新建立的重点物流中心、 重点专业市场、重点物流配送仓储中心经营之日起,对新进入从事分拨、配送、 采购、包装、仓储、运输、信息服务和经销的物流企业,其缴纳的营业税、增值 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二年按 80%、后三年按 40% 给予补助。 8、新设立的其它重点物流配送仓储中心的物流企业税收补助政策。自经营 之日起,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二年全 额补助,后三年减半补助;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地方留用部分,给予二年全额补 助。 9、工商企业组建新物流企业税收补助政策。工商企业将原材料采购、运输、 仓储等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分离出来组建新的物流企业,在******资产过户手续中涉 及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从经营之日起,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 部分,前二年按 60%、后三年按 30%给予补助。 10、物流企业兼并重组税收补助政策。物流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营业 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市外物 流企业参与我市物流企业兼并重组,重组后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我市的,自工商部 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以兼并重组前我市企业实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之和为基数, 超基数地方留用部分前二年全额补助,后三年减半补助。 11、物流项目改造提升资金补助政策。物流信息系统改造项目,当年新购置 (开发)计算机网络信息硬件、软件投资额 5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5% 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其他物流设施改造项目, 当年新购置先进物流技术装备(非计算机网络信息类装备)投资额 200 万元以上 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12、提升品牌奖励政策。对首次评定为浙江省 1A-- 5A 级物流企业,分别给 予 5, /SPAN万元、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 次获得浙江省一星级--五星级文明市场称号的专业市场,分别给予 2 万元、5 万 元、10 万元、15 万元、2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级的按标准给予补足。 13、引进人才奖励政策。对物流企业引进博士、硕士、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企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 2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招聘 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毕业生、服务企业三年以上的,给予每人 1 万元的一次性 补助。 14、创业绿卡政策。全市范围内,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 200 万美元以上 或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法人代表,由市招商局每年认定一次, 颁发企业绿卡,在执法检查、车辆通行、子女入学、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15、中介招商政策。市外机构或自然人在江山市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以市 外资金投资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仅指土地、基建、设备)在 1000 万元 (外资项目 100 万美元)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对引进项目的中介组织或自然人 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三)商务商贸业 1、企业所得税补助政策。①投资新建或购置符合规划、业态要求的商贸商 务项目(精品百货、购物中心、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实际投资 2000 万元 以上,项目完工并正式营业并属于投资主体直接经营的,从经营之日起,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三年给予 50%补助;②租赁符合规划、业态要求、 经营场地 3000 平方米以上、期限三年以上、实际投资(包括经营设施和装潢投 资)500 万元以上的商贸商务经营项目(精品百货、购物中心、住宿餐饮、休闲 娱乐等),租赁的经营场地属新建的,从经营之日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 用部分,前三年给予 40%补助;③外商投资服务业,公司登记外商出资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以上、经营期限 10 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我市 地方留成部分前 2 年等额补助给企业,后 3 年减半补助。 2、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①投资新建或购置符合规划、业态要求的商贸 商务项目(精品百货、购物中心、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实际投资 2000 万 元以上,项目完工并正式营业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 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②租赁符合规划、业态要求、经营场地 3000 平方 米以上、期限三年以上、实际投资(包括经营设施和装潢投资)500 万元以上的 商贸商务经营项目(精品百货、购物中心、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租赁的经营 场地属新建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 过 30 万元。 3、改造提升补助政策。改造提升符合规划、业态要求的商贸商务项目(精品 百货、购物中心、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实际投资(包括经营设施和装潢投 资)3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 不超过 30 万元;投资额 50 万元以上的信息化改造项目和节能降耗项目,按实际 投资额的 5%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新列入省企 业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单位,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特色商业街区提升补助政策。在《江山市商贸商务业发展规划》中确定 并列入当年实施计划的特色商业街区内,民营投资开设符合培育定位、业态要求 和装修标准,营业面积超过 100 平方米、装修投资 10 万元以上的门店,经验收 合格后按门店实际营业面积,一年内进入特色街区的,给予每平方米 100 元的一 次性补助;一年以上二年内进入特色街区的,给予每平方米 70 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三年进入特色街区的,给予每平方米 40 元的一次性补助;每个门店补助幅度 以实际营业面积不超过 1000 平方米为限;原有门店改造提升的,按上述标准要 求,给予减半补助。 5、工商企业实行主副业分离税收补助政策。工商企业将设备安装维修、科 技研发、工业设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包装、市场营销与策划、 品牌营销运作、知识产权代理等生产性服务环节和食堂等后勤配套业务从主业中 分离出来组建新的服务企业,在******资产过户手续中涉及的营业税、契税、土地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部分,给予全额补助;从经营之日起,缴纳的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留用部分,前二年给予 60% 补助,后三年给予 30%补助。 6、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补助政策。经市政府批准为商务服务孵化试点区 (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且纯商务面积 80%以上的商务写字楼),从生产性 服务企业进驻经营面积达到 2000 平方米以上年度起,三年内出租收入所缴纳的 房产税、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给予全额补助。鼓励保险、律师、会计、知识产 权、外贸货代、投资论证、资产评估、科技中介等现代中介服务业及区域性营销 中心和地区总部向孵化试点区集聚,上述企业在商务服务孵化试点区购买自用、 租用(租用期限二年以上)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以上开展服务活动的,按其拥有 的商务建筑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 50 元、30 元的一次性补助(租用单位在一年 后给予补助),每个企业补助幅度以其拥有的商务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0 平方米 为限。 7、便民服务网点门店补助政策。鼓励积极发展社区早餐店、生鲜超市或标 准化菜店、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便民服务连锁网点,对企业开设同类门店 3 家以 上,经验收达到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有关标准且经营一年以上的,按 每个门店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企业参与农村连锁工程建设,自 2009 年起三年内,我市获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资格的企业或经市 政府认定的农资连锁龙头企业在本市行政村新开首家连锁便利店、农资连锁店, 经验收合格且经营一年以上的,按每个门店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8、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税收补助政策。根据商贸商务企业经营规模及纳税情 况,每二年评选一批(3-5 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动态管理。被评为重点 商贸流通企业的,以前一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 方留用部分为基础,以环比增幅 15%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给予全额补助;重 点商贸流通企业用于物流配送的专用车辆享受我市“绿色通道”政策。总部设在 江山的商贸商务企业,市外销售在江山纳税的市外销售额大于 2000 万元部分的 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五年以内给予 50%补助。 9、提升品牌政策。新评为五钻酒店酒家、中华老字号等商贸商务领域国家 级荣誉称号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评为省级知名商号、四钻酒店酒家、 达标超市、省级老字号等商贸商务领域省级荣誉称号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 励;新评为三钻酒店酒家的,给予 2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评定为甲级、乙级资质 的工程投资设计咨询等生产性中介服务机构,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 奖励,升级的按同级标准给予补足。 10、引进人才政策。对商贸商务企业引进博士、硕士、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企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 2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招聘 专业对口全日制******生服务企业三年以上的,给予每人 1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11、一企一策政策。对实际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商贸商务项目,实行“一 企一策”扶持政策。 12、创业绿卡政策。全市范围内,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 200 万美元以上 或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商贸商务项目法人代表,由市招商局每年认定一次, 颁发企业绿卡,在执法检查、车辆通行、子女入学、规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 13、中介招商政策。市外机构或自然人在江山市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以 市外资金投资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仅指土地、基建、设备)在 1000 万 元(外资项目 100 万美元)以上的商贸商务项目,对引进项目的中介组织或自然 人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还来不及享受美丽的锦瑟华年,就已经到了白发迟暮,一生匆匆而过。生命,就是这样匆匆,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就只剩下了回忆。 生命匆匆,累了就选择放下,别让自己煎熬痛苦,别让自己不堪重负。放下该放下的,心才会释放重负,人生才能安然自如。 人生就是一个口袋,里面装的东西越多,前行的脚步就越沉重。总觉得该得到的还没有得到,该拥有的却已经失去,苦苦追寻的依然渺茫无踪。心累,有时候是为了生存,有时候是为了 攀比。 只有放下羁绊前行脚步的重担,放下阴霾缭绕的负面情绪,才能感受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领悟到“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物外。 人生太匆匆,累了,就放一放吧,何苦要执拗于一时的成败得失! 很多时候,我们用汗水滋养梦想,可是,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每个人都渴望成功的鲜花围绕自己,可是,谁都不是常胜将军,都会猝不及防地遭遇人生的滑铁卢。唉声叹气只 会让自己裹足不前,一蹶不振只能让自己沉沦堕落。 如果真的不能承受其重,就放一放,重新审视前方的道路,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向。 有些东西,本就如同天上的浮云,即使竭尽全力,也未必能揽之入怀。或者即使得到,也未必能提高幸福指数。所以与其为得不到的东西惶惶终日,不如选择放下,为心减负,轻松前行。 一人难如百人愿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欣赏和喜欢自己。所以,我们不必曲意逢迎他人的目光,不用祈求得到所有人的温柔以待。 真正在意你的人,不会对你无情无义,不在意你的人,你不过是轻若鸿毛的可有可无。做最好的自己,静静地守着一江春水的日子,让心云淡风轻,怡然自若。 人生本过客,何必千千结。不是所有的相识都能地久天长,不是所有的情谊都能地老天荒。有些人终究是走着走着就散了,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 爱过,恨过,都会装点我们原本苍白的人生,感谢曾经在我们生命中出现过的人。如果无缘继续红尘相伴,就选择放下吧,给自己和对方都留一段美好的回忆和前行的空间。 鱼总是自由自在地在水中快乐游弋,是因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只在一瞬间,鱼便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所以,忘记所有的不愉快,才能为美好的情绪留出空间,才能让心情灿然绽放。 林清玄说:一尘不染不是不再有尘埃,而是尘埃让它飞扬,我自做我的阳光。是呀,世事喧嚣纷扰,放下纷扰,做一个阳光快乐的人,做自己快乐的主人! 还来不及享受美丽的锦瑟华年,就已经到了白发迟暮,一生匆匆而过。生命,就是这样匆匆,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就只剩下了回忆。 生命匆匆,累了就选择放下,别让自己煎熬痛苦,别让自己不堪重负。放下该放下的,心才会释放重负,人生才能安然自如。 人生就是一个口袋,里面装的东西越多,前行的脚步就越沉重。总觉得该得到的还没有得到,该拥有的却已经失去,苦苦追寻的依然渺茫无踪。心累,有时候是为了生存,有时候是为了 攀比。 只有放下羁绊前行脚步的重担,放下阴霾缭绕的负面情绪,才能感受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领悟到“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物外。 人生太匆匆,累了,就放一放吧,何苦要执拗于一时的成败得失! 很多时候,我们用汗水滋养梦想,可是,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每个人都渴望成功的鲜花围绕自己,可是,谁都不是常胜将军,都会猝不及防地遭遇人生的滑铁卢。唉声叹气只 会让自己裹足不前,一蹶不振只能让自己沉沦堕落。 如果真的不能承受其重,就放一放,重新审视前方的道路,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向。 有些东西,本就如同天上的浮云,即使竭尽全力,也未必能揽之入怀。或者即使得到,也未必能提高幸福指数。所以与其为得不到的东西惶惶终日,不如选择放下,为心减负,轻松前行。 一人难如百人愿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欣赏和喜欢自己。所以,我们不必曲意逢迎他人的目光,不用祈求得到所有人的温柔以待。 真正在意你的人,不会对你无情无义,不在意你的人,你不过是轻若鸿毛的可有可无。做最好的自己,静静地守着一江春水的日子,让心云淡风轻,怡然自若。 人生本过客,何必千千结。不是所有的相识都能地久天长,不是所有的情谊都能地老天荒。有些人终究是走着走着就散了,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 爱过,恨过,都会装点我们原本苍白的人生,感谢曾经在我们生命中出现过的人。如果无缘继续红尘相伴,就选择放下吧,给自己和对方都留一段美好的回忆和前行的空间。 鱼总是自由自在地在水中快乐游弋,是因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只在一瞬间,鱼便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所以,忘记所有的不愉快,才能为美好的情绪留出空间,才能让心情灿然绽放。 林清玄说:一尘不染不是不再有尘埃,而是尘埃让它飞扬,我自做我的阳光。是呀,世事喧嚣纷扰,放下纷扰,做一个阳光快乐的人,做自己快乐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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