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黄山家可分割销售独立产证厂房热销中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光路123号
多弗·浙商产业园项目位于黄山市高新区徽光路123号,总占地面积167929.52㎡(合251.89亩),建筑面积约177297.166㎡,容积率1.51,是黄山个允许分割登记和转让的产业园。均价3000-3500,首付20%-30%,按揭10年,亩均税收要求15万/亩·年(235元/㎡·年)。
园区主要围绕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两大主导产业为主进行招商。
多弗浙商产业园聚焦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其关联产业,打造黄山高新区集研发设计、中试成果转化、生产制造、企业总部和产品展示以及生产配套功能于一体的小微企业产业园。
园区新建厂房分为单层钢构厂房和多层框架厂房两类,既有厂房分为单层钢构厂房(高8.4米)和二层框架厂房(一层高5.4米,二层高5.7米)。
单层定制钢构厂房高12米,火车头3层,一层4.2米、二至三层3.9米。单套建筑面积不小于800㎡。
多层定制框架厂房高23.6米,一层高8米,二至五层高3.9米。单套建筑面积不小于500㎡。
沿街新型产业(总部经济)小分割面积不小于500㎡。
1.新引进工业项目购置生产性设备等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达到年税收超30万元,按实际购买设备发票额的10%进行补贴,补贴上限300万元。具体兑现节点为项目提供完税证明及设备票据现场核实后拨付。
2.工业企业实际购置二层(含)以上生产性厂房(研发大楼除外),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计算容积率的除外),项目投产后15个工作日内,按二层及以上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补助,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对已入驻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扩建项目进行设备奖励:对当年入库税收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当年新购置生产型设备超过100万元的,按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技改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兑现节点为项目提供完税证明及设备票据现场核实后拨付。
4.从投产当月起,按投产年度,前2年由同级财政以其缴纳的税地方留存的50%扶持企业,前5年由同级财政以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全额扶持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5.对于招商引入的总部办公类企业,其财税支持和个税奖励(财税支持:入驻总部经济园的企业缴纳营业税、税、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由管委会财政按一定比例奖励企业,具体标准为:年实际纳税额200万元以下按不高于60%进行奖励;200万元(含)-500万元(含)按70%进行奖励;500万元以上“一事一议”(原则上不超过80%)。个税奖励:对企业高管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高新区地方所得部分的80%-90%予以奖励),根据《黄山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大楼招商引税试行办法》黄经管字〔2011〕85号的《补充说明》执行。
6.对于招商引入的生产类企业,其科技创新和专利奖励,根据《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黄政办〔2020〕25号执行。
7.按照《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黄山经济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黄经管字〔2016〕89号文件规定:对拥有土地权证的工业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收1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达到12万元、15万元、18万元、20万元的,按其用地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元、2元、3元、4元奖励。
8.招商入园的企业同步享受高新区以及省、市各项招商引资及优惠政策。涉及项目招商,予以“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9.积极协助入驻园区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申报政策优惠。
10.对照省、市、区级人才奖励政策,积极配合入驻企业申报相应的人才政策支持。针对本项目引进的特殊人才,帮助协调相关部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人才政策支持。
11.入驻本项目的企业符合市级、高新区产业政策,按照同一事项不重复就高原则享受。项目内入驻企业的职工,其子女入托、入学,按相关规定享受本地企业人才同等待遇就近入学。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58同城上看到的,谢谢!
地址:屯溪区-经济开发区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光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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